APP下载
机会在手,求职信息实时掌握
    Alternate Text
    APP下载
    Alternate Text
    微信公众号
    Alternate Text
    小程序
首页 > 事业单位招聘 > 招聘详情

中山大学新华学院心理咨询中心教师招聘启事

分享至

中山大学新华学院是由中山大学申办、教育部批准设立的本科独立学院。学校现有两个校区:广州校区位于广州市天河区广汕一路721号;东莞校区位于与广州市黄埔区一江之隔的东莞市麻涌镇。

东莞校区

学校教学设施齐备,与中山大学校园网实现互联,共享中山大学丰富的信息资源,并有校车往返中山大学与我校各校区,广州公交直达东莞校区,交通便利,通讯网络发达,生活设施配套完善,自然生态环境优美,是教书育人的理想胜地。

因学校发展需要,竭诚欢迎社会优秀人才任职我校学生辅导员。具体要求如下:

一、应聘基本条件

1. 遵纪守法,忠于教育事业,团结合作,爱护学生,关心集体,自觉维护学校声誉。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心,乐于从事高校学生工作。

2. 研究生学历及硕士学位。心理学类专业。具有心理咨询等专业资格证书者优先。

3. 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较好的口头表达能力和文字水平。

4. 身心健康。

二、薪酬待遇

中级职称年薪10至12万元;硕士研究生毕业并具有硕士学位者年薪8至10万元。(上述年薪额度,要求考核评价“称职”及以上)

按国家规定购买社会保险、住房公积金。

三、应聘程序

1. 应聘材料:个人简历(含证件照)、毕业生就业推荐表、学历学位证书、本科和研究生成绩单、外语等级考试成绩单和身份证、职称资格证书等资料的复印件。

请预备以下材料:学历认证报告、学位证书鉴定证明、

计生证明、入职体检报告(三甲医院)

2. 应聘方式:(1)请应聘者将应聘材料电邮至zsuxh@163.com,请将邮件主题备注为:“应聘院系+岗位+姓名+专业+学历+毕业学校”的格式,有关应聘材料予以保密,恕不退还。

联系人:熊老师

联系电话: 020-87211881

接受咨询时间:工作日(节假日、寒暑假除外)10:00-12:00,15:00-17:00

附大致工作内容:

心理健康档案管理、危机个案跟踪、班级心理委员管理、心理健康课程教学、新生心理健康访谈、心理讲座组织、网站维护更新等。

专题推荐

进入关怀模式